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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友旺科技: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06 15:02


壹、本公司於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496,219,530元整,

共計銷除股份49,621,953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4

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388 號函申報生效,並經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103年8月29日竹商字第1030025406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


『換 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亦已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103年10月1日臺證上一字第1030020314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1)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2)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限區外經營)

(3)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CC01090, 電池製造業(限區外經營)

(7)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8)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9)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0)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1)E701010, 通信工程業

(12)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一)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

1、名片型個人電腦整體服務數位網路U功能卡(PCMCIA ISDN U CARD)

2、名片型個人電腦網路╱傳真數據機卡 (PCMCIA FAX/MODEM CARD)

3、名片型個人電腦網路╱整體服務數位網路卡(PCMCIA LAN+ISDN CARD)

4、名片型個人電腦整體服務數位網路╱傳真數據機卡(PCMCIA 33.6K

FAX/MODEM + ISDN CARD)

5、名片型個人電腦整體服務數位網路╱高速乙太網路卡(PCMCIA FAST

ETHERNET + ISDN CARD)

6、名片型個人電腦網路╱整體服務數位網路╱傳真數據機卡(PCMCIA

ISDN + LAN + 33.6K FAX/MODEM CARD)

(二)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生產、製造筆記型電腦之週邊設備產品(限區外經營)

(四)生產、製造各式數位、數據、網路通訊等資訊產品(限區外經營)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園區研發二路21號1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

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日期:84年5月24訂立,最近一次星訂日

期103年6月25日。

六、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

幣2,600,000,000元,分為2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得分次發行;原已發行股數數額為135,059,471股(含私募股

數25,518,68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50,594,710元。

七、本次減資總額、每股金額及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496,219,5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

份49,621,953股(含私募股數9,375,767股)。

2.減資比例:36.7408%,按「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

東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換發632.592股(即每仟股減少

367.408股)。本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倘剩餘之畸零股款按股

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承購。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854,375,180元,分為 85,437,518股(含私募股數16,142,913股)

,每股新台幣10元。

九、本次減資之用途:為健全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叁、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

程式之規定,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3年10月22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3年10月23日起至103年11月3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0月24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03年10月25日起至103年11月3日

五、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票基準日:103年10月29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3年11月4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肆、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伍、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陸、換發程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

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於103年

10月22日前(含)將現股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及時

送存者,應持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

1.舊股票

2.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

3.股東原留印鑑章

4.證券集保存摺。

三、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檔案,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

請書辦理換發。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通知書

3.買進報告書或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證券集保存摺。

四、已送存集中保管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票,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

轉付集保劃撥費用。

柒、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捌、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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