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保險業將開放OIU業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02 16:18
為了增進台灣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同時強化金融服務的完整性,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允許保險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並且享有10年租稅優惠。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指出,台灣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本來就比香港好,透過這次開放,將會讓台灣更有競爭力。(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會2日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允許保險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可以外幣收付辦理保險業務,不過銷售對象只限境外個人及法人,且不能有居留證。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表示,修法條文規定OIU可享有10年免徵營所稅、營業稅、印花稅,對象除了外國公司之外,也包含已經在台灣設立的本國公司以及在境內的外國公司。王儷玲:『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和相關所得稅都免稅,範圍不受保險法和外匯條例的限制,所以範圍非常廣。』
王儷玲估計,OIU享有10年租稅優惠,稅損預估減少營業稅1500萬元,不過每年會逐漸下降,而且保費收入在國內投資所得也必須課稅,可以創造新的其他稅收。
王儷玲說,修法之後,相關的優惠已經和香港保險業相去不遠,另外台灣保險業的商品,包括健康險、投資型保險和旅遊平安險等等,也在研議對大陸觀光客的吸引力。她強調,台灣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本來就比香港好,透過這次開放將會更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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