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威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6 18:47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6/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豪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比例超過10%之最大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係依(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A)(B)兩者計算價格熟高者為私募參考價格
,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2)參考價格以 103年6月16日董事會前 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以及前1個
營業日平均收盤價熟高者(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計算,參考價格暫訂為
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3) 暫訂之私募價格高於票面金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實際籌資巿場狀況掌握不易,為增加募資效率,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
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
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之巿場狀況、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相關法令規定
另訂定價日及發行時間。
11.參考價格:
以 103年6月16日董事會前 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以及前1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熟高者(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計算,參考價格暫訂為新台幣20.99元,私募價格暫訂為
新台幣 16.79元,惟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據證交法第43 條之8 規定辦理。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無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與本次發行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包括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作
必要之修正,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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