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期: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3
2.公司名稱: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年6月12日截止,尚有部分
原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8.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之規定。
9.其他應敘明事項:催繳期間103年6月13日至103年7月13日,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
間內,持繳款書至國泰世華銀行營業部及全省分支機構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將喪失
認購新股之權利。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於催告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繳款股東之集保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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