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離婚官司 用駭客證據增 法律存灰色地帶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加坡離婚官司中出現愈來愈多通過類似駭客手段獲取的證據。新加坡法律對此有一些規定,但仍存在灰色地帶。
《星島日報》報導,目前新加坡離婚案中的很多證據來自手機或電腦等電子設備。一些打離婚官司的人有時會僱用電腦專家,以類似駭客的手段進入對方的電子郵件帳戶,或植入軟件。《海峽時報》當天也報導了一宗案件,妻子提出離婚訴訟,身為技術人員的丈夫從電腦內取得證據,反控妻子有婚外情。由於當事人無法說明提呈的證據是通過何種途徑獲取,因此不被法官採納。
本月稍早,一位高等法院法官要求總檢察署調查一宗案件中,律師是否曾經教唆一名女性客戶,僱用駭客侵入其丈夫的手提電腦。他說,法庭對於允許或教唆當事人使用駭客手段的律師有負面看法。
新加坡的離婚案(不計穆斯林),去年達到7525件,為有記錄以來離婚案數量第二高的年份。律師格洛麗亞·詹姆斯-西維塔說,她今年已經有6名客戶受到駭客手段的困擾,而在過去每年僅有一兩位這樣的客戶。她也拒絕了5宗代理要求,因為他們用駭客手段獲取證據。
獅城法律規定,若未經允許,從別人的電腦獲取資料或程序可招致罰款或判監,使用駭客手段侵入別人的電腦屬違法。不過,也有的律師說,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帶,例如夫妻間向對方分享手機或電腦密碼,或者是隨意放置手機,對方碰巧看到,這樣很難說是駭客式的入侵。
對於當事人提供電子設備上獲取的證據,一些律師會採用而不追究來源,一些律師則認為應當深究其獲取的手段。詹姆斯-西維塔認為,新加坡也應該像英國那樣為此設定清晰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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