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起 塑膠容器標示擴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1 18:38
食藥署宣布擴大塑膠食品容器標示範圍,過去食藥署已經陸續要求塑膠餐具必須標示,現在進一步擴大範圍,從明年7月1日起,製造的食品容器、包裝,只要會和食品接觸到,且用到塑膠材質,全部都要標示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包括不鏽鋼杯內緣、蓋子或玻璃微波盒上蓋、罐頭內層塗膜等,只要使用到塑膠材質的都要標示。
食藥署說,民眾明年7月1號以後購買玻璃保鮮盒,要注意如果上蓋是塑膠材質,包裝上就要清楚標示,才是符合規定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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