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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實新聞 2014-06-03 記者 蔡承啟 報導
東芝表示,力積等4家台灣廠商侵害東芝所擁有的台灣專利第154717號及第I238412號,除要求停止製造/販售侵權產品(產品型號A5U2GA31BTS-BC等)之外,也提起損害賠償要求。
東芝指出,力積等4家台灣廠商擅自使用東芝所擁有的上述專利進行NAND Flash的製造與銷售,而東芝雖曾要求力晶就不當使用東芝專利一事進行協議,惟完全未接獲力晶端的回應,因此決議提起此次的訴訟。
據Thomson Reuters報導,東芝發言人指出,所提出的損害賠償金額為1億台幣,且該金額僅是初步請求的金額,在今後的訴訟過程中、計畫進一步提高賠償金額。力積屬於力晶集團公司,據東芝指出,力晶於全球NAND Flash的市佔率約0.3%。
根據嘉實XQ全球贏家系統報價,東芝3日早盤收盤漲0.71%,暫收426日圓,稍早最高漲至429日圓、創4月23日以來新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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