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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氣立: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9/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游平政、董事 游博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9/15~106/09/1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通過同意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游平政、董事 游博勳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游平政: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長

游平政: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

游平政: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游博勳: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

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工業區試點園區泖亭路南側

,榮福路西側路口

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

吉祥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西田村蓮塘工業城B區第12棟3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

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

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不動產租賃。

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集團轉投資之子公司,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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