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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決定10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日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1)最後過戶日期:103年9月19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
(2)增資認股基準日:103年9月24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月9月20日至103年9月24日。
(4)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3年10月6日至103年10月16日。
(5)股款代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6)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有償認購611.9股。
每股發行價格為2元,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逾期未
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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