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沒高中學歷不能拍電影? 電影法大修鬆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9 15:09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電影法」修正草案,大幅放寬對於電影事業的各項限制。除了刪除電影事業負責人的學歷和前科限制之外,也刪除多項不合時宜的規定。另外,修法草案也明訂企業投資拍片,可申請抵減營所稅;外國電影來台拍片,期間的食宿和購物等花費,也可以申請退稅,希望藉此吸引國內外的企業、片商投資拍片。(李人岳報導)

知名導演林正盛雖然獲得多項國內外大獎肯定,卻因為沒有高中學歷而無法取得經營電影公司的資格。行政院會29日通過「電影法」修正草案,除了刪除電影事業負責人的學歷以及內亂外患詐欺等前科限制之外,也刪除「影片發行業每年至少一部影片」和「電影從業人員,不得有損害國家或電影事業之言行」等規定。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說,修法方向是以輔導取代管理,條文也從58條大幅刪減為24條。孫立群:『是從過去的管制改為以輔導為重,當然一向的原則就是法規的鬆綁,那這個法條從過去的58條刪減到24條。』


另外,為了鼓勵企業投資拍片,修法草案也明訂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片,得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繳納營所稅的30%為限,這項獎勵措施可延長10年;同時,外國片商來台投資拍片期間的食宿、購物等花費,也可以申請退稅,以吸引國際大型電影來台拍攝,不但增加國內業界參與國際製作的機會,同時帶來就業機會和促進觀光等附加價值。

修法草案同時也增訂電影放映業者應該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以健全電影票房的明確數據統計資料;業者在網路訂票系統和放映場所應該標示電影的片名、級別、發音語言和放映時間等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