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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聞解碼》胡幼偉:犯罪新聞報導 不宜詳述、血腥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文/簡彤容

由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新聞評議委員會及中國廣播公司合作製播的新聞解碼,討論近日發生的捷運殺人事件,從中探討媒體在新聞處理及後續效應的作為。新聞評議委員會胡幼偉委員點出兩個處理犯罪新聞的要點,並呼籲媒體應慎重處理。


21日捷運殺人事件,新聞第一時間的處理方式,是播出血腥的現場畫面,後來才慢慢作後製處理。對此胡幼偉提出處理犯罪新聞的兩個原則,一、不詳細描述犯罪過程及情節,以免被模仿。二、電視新聞為普遍級節目,在報導此類新聞時,畫面不得太血腥。他並指責,媒體在這兩個原則下,是不適合讓觀眾看見受害者倒在血泊中的畫面。

而這兩天的新聞,都集中報導此犯罪事件,也有學者擔心密集報導恐有模仿效應,但媒體認為觀眾只是關心時事,且有知的權利。對於兩者的平衡,胡幼偉表示,觀眾的確有知的權利,但媒體在描述事件的用字遣詞要注意。不要巨細靡遺描述犯案方式及細節,如果細部去剖析,第一,會讓閱聽人感到很驚恐,影響搭乘捷運的心情;第二,就是會引起他人的模仿。

另外,針對電視新聞使用監視器畫面製作報導,胡幼偉認為,監視器可能因為角度或其它因素影響,錄製畫面可能不完整。此外,監視器畫面只能算原始素材,新聞工作就是要將畫面做恰當的處理,符合倫理規範。而對於以動畫報導事件的方式,胡幼偉說,動畫會讓整個事件看起來更具體,引起驚恐程度會更大。另外,對於整個事件真實的還原,不一定正確。因此並不贊成用動畫方式呈現這次的事件。

最後,對於後續效應,胡幼偉呼籲,對於受害者的相關報導,因為家屬正處於極度悲傷中,若媒體不斷追問只會造成二度傷害。而對於加害者的家屬,或許在教育方面上需要負起責任,但他們在這整起犯罪來說,沒有直接責任。因此,對於雙方家屬,都應做適當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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