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地方債:9萬億存量資產托底地方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編者按:到底會不會爆發地方債務危機,我們認為不會,因為政府還有9萬億的存量資產以及再融資能力,通過出售資產可以化解70%的債務,這么做的代價則是高利率、高房價以及風險外溢到國企和金融領域。
1、未來改革方向:壓縮政府基建投資,發展民間PPP模式
1)轉變職能,約束地方政府投資:地方政府投資的兩大歷史高峰期,一是98年國企改革后,地方政府替代國有企業,履行拉動經濟的職能;二是08年4萬億投資。地方政府的投資職能並非“天生天然”,而是有歷史成因,是時候該退出了。
2)保證民生投資,壓縮基建投資:2012年,與地方政府有關的投資額達72152億,大頭是投向市政建設、交通基建,兩者合計占比80%,而教科文衛、水利、環境保護占比僅20%。今後,地方政府應保證民生類投資,彌補“歷史欠賬”,壓縮基建類投資。
3)開放民間資本,發展PPP模式: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模式,即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的方式讓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日后運營。具體模式包括BOT(民營資本建設—經營—20年后轉讓給政府)、TOT(政府轉讓現有設施—民營經營—20年后回轉給政府)等。PPP模式針對的是能產生經營性現金流的基建項目,如污水處理、自來水、保障房、高速公路、地鐵、機場等。需要說明的是,PPP的宏觀智慧主要是:打破自然壟斷、推進混合所有制、對沖地方政府投資下滑。從債務角度講,PPP並不能直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因為上述產生現金流的領域,目前多已經是國有企業運作,其債務很多並不屬於地方“負責”債務。
4)中國20年來的投融資模式變遷:90年代的“國企制造+財政撥款”→2000年代的“政府基建+銀行貸款” →未來的“混合制投資+社會資金”。在此大背景下,理解壓縮政府基建投資,發展民間PPP模式的現實意義。
2、存量資產9萬億,可削減70%債務
1)地方存量土地價值5.5萬億以上,可削減債務:審計署公布34個重點城市(4個直轄市、5個計劃單列市和25個省會城市,不含烏魯木齊市和拉薩市)現有土地儲備16.02萬公頃,若以國土資源部公布的2014年1季度40個重點城市平均地價3412元/平米計,存量土地價值5.5萬億,全國的地方土地儲備價值會更多。
2)未來3年,地方政府仍有動機維護地價、房價:雖然地方政府的土地開發毛利率,已從2009年的50%下降到2012年的15%,再考慮到土地出讓收益的一部分要繳納地方教育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等,地方政府可“自由”支配的收益並不多,目前的土地財政事實上已接近盈虧平衡點。但地方政府短期仍有動力維持地價、房價。2009年-12年,40個重點城市每年平均供應土地5.2億平米,以目前34個重點城市16.02萬公頃的儲備看,需要3年的時間消化。
3)3.5萬億地方國有企業資產可出售:2011年地方國有企業凈資產15.5萬億元,其中容易變現的商業凈資產0.6萬億,工業企業凈資產6.5萬億。假設在混合所有制下,國有資本仍持有50%股權,那么極限有3.5萬億地方國有企業資產可以變現,化解地方債務壓力。
上述合計9萬億存量資產,可削減當前13.3萬億地方政府“負責債務”的70%。
3、不會爆發地方債務危機
1)出售資產可以削減近70%債務:地方政府債務的增長,對應的是資產的增長。上述的5.5萬億土地儲備價值,對應可削減40%的地方政府債務。如果加之3.5萬億的潛在可變現國有企業資產,合計9萬億,共可削減近70%的地方政府債務。削減債務后,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瘦身,未來的關鍵是不再讓地方政府的投資—債務擴張。
2)不可比擬的“再融資”能力,化解流動性危機:上述可見,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問題並不嚴重,要害在於“凈現金流缺口”。化解此類性質的債務危機,短期靠“再融資能力”,長期靠“資產負債表”約束。目前我們看到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都出現在民企領域(振富能源、超日、中森、寧波興潤等)。高杠桿、凈現金流缺口是目前高債務主體的共性,但為什么是民企倒下,致命一擊是他們缺乏“再融資”能力。而地方政府在現有金融體制內,享有不言而喻的“再融資”渠道。這保證了地方債務危機可控。差別只是利率成本高低而已。
3)亦沒必要主動刺破地方債務風險:當前地方債務的核心問題是“凈現金流短缺”,所以會出現一些逾期、展期、借新還舊現象。但更大層面看,地方債務是可解決的,完全沒必要把他“掐死”。未來,通過資產負債表瘦身(存量土地出售、國有資產出售)、通過防止資產負債表擴張(抑制地方政府盲目投資、節約財政、引入民間投資等),完全可以做到債務安全著陸。改革才是根治之道,地方政府需要退出投資角色。如果為了化解過剩產能、高利率,就主動刺破地方債務,有“腳疼醫腳”之嫌,得不償失,因為地方政府是國家信用的基石,地方政府違約將嚴重沖擊信用體系,造成更大的信用成本抬升、資金成本抬升,沖擊民間投資的信心。
4、代價:利率、房價、風險外溢
1)利率可能繼續繼續高企:上述分析,若不出售資產,若不壓縮投資,目前狀況,地方政府每年有19%的新增債務需求,而2013年新增貸款增速為14%,這條線索顯示,資金面緊張,可能導致利率重新高企。(完整的分析,應考慮地方政府的投資下滑,資產出售,民間投資下滑、地產投資下滑等因素,本文僅提供可能性之一,不展開)。
2)地價、房價維持至少3年:如上述分析,儲備土地能化解40%的債務,目前34個重點城市有16.02萬公頃的土地儲備,需要3年的時間消化。未來,隨著土地開發毛利率下滑(目前15%),地方維持地價、房價的動機可能會減弱。
3)風險外溢到民企、國有企業、銀行:由於凈現金流缺口19%,貸款增速14%,加之目前利率較高,地方政府現階段有動機擴大BT、應付賬款的規模,從目前調研看,地方政府已發展出“內部BT”模式(即由市屬企業墊資代建,區別於以往的公開招標BT模式),建筑商亦多反映政府拖欠嚴重。這相當於把風險外溢到民企建材商、國有企業建筑商,進而風險延伸到銀行。
5、投資相關:
1)8%-9%的政信類信托可以投資:判斷地方政府仍握有大量可變現資產、判斷地方政府具有強大的“再融資”能力,判斷地方政府違約的對國家信用的損傷得不償失,因此雖然現金流狀況不佳,但地方債務仍是可投資品種,8%-9%的政府類信托是現實可選。
2)民間資本關注PPP機會:大趨勢需要約束地方政府的投資,轉變職能,現在談的“國退民進”比以往更具現實性。PPP機會領域包括:污水處理、自來水、保障房、高速公路、地鐵、機場等,收益率可能在6%-8%,適合大資本。額外關注政府可能給予的土地兌價。
3)規避銀行、建筑企業、建材企業的風險:一是地方基建增速下降時大勢所趨,相關行業基本面受損。二是目前處於風險外溢時期,受損順序可能是:民企—國有企業—銀行。大周期看,如果說98年改革是“保銀行,舍國企”,那么現在可能需要銀行適當擔當地方政府債務。最近10年(至2012年)銀行金融機構積累了稅后利潤達6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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