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列被告 張盛和:浩鼎大股東股票買賣未申報 國稅局追逃漏稅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4-21 10:39
浩鼎案風暴擴大,檢調經漏夜偵訊後,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被轉列為貪汙罪被告,財政部部長張盛和今(21)日表示,浩鼎大股東Alpha Corp.的股票買賣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如果牽涉到逃漏稅,台北市國稅局已經在查。
檢調偵辦浩鼎案,原本將中研院長翁啟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及財務經理張穗芬,列為涉及背信罪他字案被告;但經過漏夜偵訊後,發現翁啟惠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代為投資,身家超過5億,檢調查出兩人金錢往來複雜,懷疑中研院在翁啟惠主導下,賤賣研究技術給張念慈,因此今日清晨將3人改列《貪污治罪條例》被告。
張盛和今天表示,浩鼎大股東Alpha Corp.的股票買賣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如果牽涉到逃漏稅,台北市國稅局已經在查,會約談翁啟惠,但目前還沒約談到。
對於中研院院長一職,是否該用高道德標準來約束?張盛和則表示,不便評論,「這個由他自己去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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