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士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5 16:45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5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擬訂本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股利發放日相關事宜案。
(2)本公司總經理異動案。
(3)因應公司營運所需,擬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