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涉貪】新地執董黃植榮﹕許仕仁無參與西九龍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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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今日為審訊第十八日,新地執行董事黃植榮出庭作供,指出新地於04年時,與長江實業(00001-HK)合組公司「活力星」,就西九龍項目commit建議書。整個項目發展或籌備過中,許仕仁並無參與,其本人亦無收過來自許仕仁的訊息。他更強調新地在政府內並無任何耳目。
黃植榮又表示,並不知悉許仕仁曾在04年3月至05年3月期間,擔任新地顧問。
黃植榮指出,在負責西九龍項目時,向時任新地主席兼行政總裁郭炳湘作出匯報,惟該項目屬大型項目,因此當郭炳江及郭炳聯問及時,亦會向兩人作出報告。他又指出與長實一同合作組成活力星時,長實由李澤鉅處理有關項目。他亦表示,許仕仁並無參與有關西九龍項目。
政府曾在05年10月至06年初,就西九龍項目加入額外條件時,向活力星發信,當中包括要在項目的住宅及商業部份劃出50%面積,作出公開競,但是中標的機構卻不可以參與競投。同時以及要求注入300億元成立基金,支援西九管理局及文化設施等營運費,黃植榮表示在此之前並無有關訊息。
但是不少問題,合資公司卻並不了解,其中包括不知悉當規劃中的土地售出後,資金的去向,以及西九管理局注入的300億元資金的用途。黃植榮又確認合資公司曾向政府提出多個問題,可是並無得不到政府回覆。他又指出活力星就西九龍項目用於準備建議書的資金,超過1億元,又指出在不知悉準則情況下,難計算再準備建議書涉及的成本。
黃植榮確認新地一開始與政府商討馬灣發展時,政府是堅持以水路交通作為往來馬灣的主要交通工具,因為政府是擔心青嶼幹線會過於擠迫。但他認為政府的擔心是並無理由,因為交通流量是微不足道。但是最終連接馬灣與青嶼幹線的引路是有興建,當時由新地及黃植榮進行可行性研究,更指出若能夠興建一條連接路,為何不起?同時承認連接路興建後,會較為方便。他又承認在93年期,新地曾向時任的運輸司發信,以商討有關馬灣陸路交通問題,以及亦有將書信副本抄送予時任運輸署署長許仕仁。他指出其本人亦曾擔任公務員,發信予相關部門的首長,並無不妥。
黃植榮在庭上亦指出,郭炳湘於97年9月被綁架後,變得疑心重,並曾對其弟婦﹑即郭炳江太太,以及陳鉅源作出不正確指稱。郭炳湘於02至03年期間,指稱負責建材採購的郭炳江太太,在採購建材時並無經過恰當程式。郭炳湘亦曾對陳鉅源,就購地問題上無根據的指稱。黃植榮本人,亦在08年5月亦受到來自郭炳湘的誣衊。
黃植榮又指出,郭炳湘在遭綁架後,健康及性格上受到影響。他又指出剛回到公司工作時,表現得反應緩慢,以及難以集中,其後則變得很積極工作。
在談及馬灣項目發展時,黃植榮指出該項目應由郭炳湘,以及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就發展該項目作出決定。同時亦確認在馬灣項目發展上,新地曾發信予政府,商討有關馬灣陸路交通問題。
此外至於運輸署署任新界區助理署長﹑並於05至08年間擔任總運輸主任的何慧賢,今早已完成作供。在庭上確認,曾對增加馬灣巴士服務對交通影響進行評估,指出增加接載居民及遊客的巴士後,對青馬橋的交流量影響有限。同時指出亦有收集來自馬灣居民的意見,當時居民是希望在深夜時段,往來中環至馬灣的渡輪服務,可由巴士服務代替。因為在深夜時段,往來中環的渡輪服務較少居民使用,同時若營運商虧損金額減少,日後上調車費的幅度不會太高。同時時任立法會議員的周梁淑怡及劉健儀則建議,於深夜時間,以巴士代替往來中環的渡輪服務,以及容許的士入島。
何慧賢亦指出,區議會亦希望政府盡早處理有關馬灣水陸路交通問題,並在庭上讀出檔案內,有關區議會「譴責運輸署漠視民意」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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