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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商業周刊》:硅谷巨頭串通互不挖角的傲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09 18:39


導讀:2005-2009年蘋果、谷歌、英特爾、Adobe等硅谷科技巨頭串通互不挖對方公司員工,2010年與美國司法部就互不挖角協議達成和解,但隨后遭遇民事訴訟。4月25日這起6.5萬名員工發起的集體訴訟以3.4億美元和解。《商業周刊》最新一期封面文章探討了該案。


喬布斯似乎不是性情中人,不過至少有一次當語言難以表達他的興奮時他動情了一回。那是在2007年3月,喬布斯收到谷歌CEO兼蘋果公司董事施密特發來的電子郵件。施密特在信中告訴喬布斯,谷歌將在“一小時內”解雇膽敢違反兩家公司“互不挖牆腳”政策而接觸蘋果員工的招聘人員。施密特還放下身段道歉:“要是這種事再次發生,請馬上通知我,我們將予以處理。謝謝!”喬布斯把施密特這封討好他的電子郵件轉發給公司一位下屬,並加了一個大大的笑臉符號“:)”。

這份生動的材料來自近期和解的硅谷招聘反壟斷案的浩瀚卷宗,這樣的材料還有很多。4月24日,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在6.4萬名程序員和工程師提起的集體訴訟中敗訴,這些公司被控串通互相不挖員工,以打壓競爭和工資水平。

2005-2009年秘密達成一系列互不挖牆角協定的科技巨頭們懷疑自己的所為並不十分恰當。施密特要求一位高管“口頭”傳達這些協議,因為“我不想留下任何今后遭起訴的紙質證據”。然而為何他們認為自己能逃避處呢?現在東窗事發,我們從這起事件中能了解建立在一大群工資雖相對較高但明顯受到剝削的數字人才奴隸基礎上地硅谷公司文化什麼本性?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喬布斯、施密特等人在某種程度上逃避了懲。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同意拿出3.24億美元了結此案,這筆錢僅占四家公司上季度總營收的4%。在本案前期,另三名被告Intuit、皮克斯和盧卡斯電影公司僅用2000萬美元便花錢消災。兩筆和解款項減去不菲的律師費便是原告所得,最后每人只有區區數千美元。(我們的意思並不是原告缺錢,盡管雇主妨礙他們換工作,但其中很多人年收入高達六位數。)

此外在新人招聘方面,被告合謀壓低工資的污點不可能長存。一個原因在於谷歌和蘋果是美國數字與市場精英的夢工廠。人們願意免費為這兩家公司打工——某種程度上使得剝削更嚴重。華盛頓科技行業前客和柯林頓政府律師康納頓(Jeff Connaughton)表示:“這件事令人震驚主要是因為我從未聽過整個行業達成雙邊協議壓制人才競爭。”

對硅谷控制現代精英管理想象力的理解誰都不如喬布斯深刻,在關注自身利益方面也無人能出其右。2005年喬布斯為所摯愛的蘋果公司崛起高興,但不久又困擾於關鍵人員的流失。他的iPhone將推動互聯網泡沫破滅后科技經濟的復興,但社交網絡的發展吸引了優秀年輕員工的好奇。

谷歌是喬布斯的直接擔憂。2005年2月,他要求谷歌聯合創始人布林讓手下別再從蘋果挖人。谷歌對喬布斯低聲下氣體現了他近乎莫測高深的影響力和業內對公司間雜交的偏愛。被控參與不挖角共謀的公司有共同的董事和高級顧問。施密特和時任Genentech公司CEO 列文森(Art Levinson)同為谷歌和蘋果董事。布林和谷歌另一位聯合創始人佩奇視喬布斯為導師,經常與喬布斯一起行禪。這一時期蘋果的iPhone把用戶導向谷歌地圖和搜索引擎。

卷宗顯示谷歌和蘋果都擔心Facebook的競爭。這個后起之秀對高級管理人員和程序員有強大的吸引力。證人證詞顯示,施密特對谷歌前高管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2008年3月轉投Facebook擔任首席運營官感到惱火。施密特回憶道:“桑德伯格創建了我們的招聘團隊,是一位優秀的招聘官。她到Facebook后谷歌很多人也跟離職,就任他們認為得到提升的工作崗位。”

桑德伯格在庭前調查中表示,谷歌同事力勸她靠近並加入部門外的小集團。為了自己的名譽桑德伯格拒了。這次反壟斷案Facebook未被列為被告,桑德伯格則不予置評。

美國地區法官Lucy Koh在3月28日回被告要求簡易判決時指出,蘋果與谷歌的互不挖角最初協議發展為“一系列六方雙邊協議”,這些公司承認協議條款都差不多,均要求各方不得贊成彼此挖角。Koh強調指出,這種系統性的共謀在硅谷或其它任何地方是多麼的不平常。對手公司的CEO們也許在俱樂部品酒時彼此點頭眨眼。競爭對手也許忍住不挖其它公司十分有價值的特定員工。在案件審理中,Koh稱被告自己的專家也承認“沒想到這種涉及全體員工的長期協議在其它公司也存在”。

硅谷的大佬們常常宣稱自己尊重人才和市場力量,然而本案卻顯示了另一番景象。“我們的經濟被權力與財富的過度集中腐蝕,只不過是成百上千例子中的一個,”投資科技與媒體行業的Elevation Partners私募公司聯合創始人麥克奈米(Roger McNamee)如是。

最終如此大規模的無恥行為不可能不走漏風聲。到2009年美國司法部有所耳聞,2011年聯邦政府開展調查后經法院批准和解。涉事公司不承認行為不當,也沒有處以款,只是同意不再限制“延攬、招聘、突擊電話等方式競爭員工”。司法部的行動反過來引發了這次民事訴訟,相關公司在和解協議中重申自己毫無非法行為。

蘋果和谷歌對和解協議不予置評,Adobe和英特爾發言人稱各公司為避免進一步的訴訟負擔而和解。事實上Koh做出的系列臨時裁決已暗示它們將在預定五月底的審判中敗訴,以及面臨比和解大得多的損失。盡管近期一系列最高法院的裁決阻止初審法官證明集體訴訟,去年十月Koh卻允許原告把訴訟合為一宗集體訴訟。3月28日Koh拒簡易審判的決定顯示她有意公開令人尷尬的電子郵件證據和證詞。

 

另一方面,Koh並未向原告做出集體訴訟首要分子個人履歷不受詳細公開審查的保證。這種可能性無疑影響了原告為3.24億美元而和解的意願。原告代理律師之一德莫迪(Kelly Dermody)不願對和解金額置評和確認。她稱讚這次和解,強調它是“硅谷的一記警鐘”,提醒科技行業“不能自定規則。我們都按同樣的規則行事”。

Koh在本壟斷案的角色凸顯了她代表硅谷商業法裁判面孔的地位日益增強。在引導本案了結的同時,這位45歲的法官一直在主審蘋果訴三星及利用谷歌安卓系統的其它設備製造商的全球智能手機專利案。Koh在兩起案件中均表現了對深奧民法體系的精通和對常情的直率。

智能手機專利大戰始於2010年,喬布斯對谷歌通過安卓系統蠶食iPhone和封閉的iOS感到憤怒。他在去世前夕向自己的授權傳記作家艾薩克森表示“願意就此發動核戰爭”。谷歌在蘋果三星專利案訴訟中對后者太過保護。兩年前Koh主持的首輪陪審團判決中蘋果獲得9.3億美元賠償。現在兩家公司再回法庭交鋒,上周五八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三星品侵犯蘋果兩項專利,應賠償1.196億美元,而蘋果要求22億。陪審團還認定蘋果侵犯了三星的一項專利,並責令賠償15.84萬美元,而三星此前的要求為620萬。

Koh也許很適合擔任硅谷的裁判。她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擔任McDermott, Will & Emery律所合伙人之前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和司法部工作。2008年,時任加州州長施瓦辛格任命Koh為州法官,兩年后奧巴馬提拔她到現在的聯邦法官位置,當時參議院一致通過了奧巴馬的任命。

在引導本壟斷案和解之際,Koh一直奉勸智能手機專利案各方最好達成某種相互授權的和解。智能手機的創新基礎層級太多,很難在看到最終品時對肯定某一創新由誰發明。即便雙方律師咬牙切齒,Koh還時常在法庭上指出,三星仍是蘋果的主要零部件供應商,這是規模達一年數十億美元的相互依賴關係。

Koh還開玩笑自己願意帶幾箱巧克力調停蘋果和三星——如果這能讓它們相互妥協的話。迄今為止調停還沒有生效果。不過值得矚目的是,Koh駁回2012年勝訴的蘋果禁止在美銷售三星侵權設備的請求,而蘋果認為這一目的比金錢賠償更重要。(檸楠/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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