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展科技:更正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內容中之停過年度誤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31 17:12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28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 本公司大會議室(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14樓)
(四)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A)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B)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承認事項:
(A)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B)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及選舉事項:
(A)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B)一○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C)增/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D)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
(E)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F)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G)為上櫃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認購權案。
( 五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30
( 六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2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上午十時整。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自民國一○三年
三月二十八日起至一○三年四月七日止;受理處所為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
段646號14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
〈三〉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名獨立董事之期間自民國
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至一○三年四月七日止;受理處所為新北市三重區
重新路五段646號14樓,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
董事候選人提名書件”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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