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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洩密監聽案黃世銘有罪 律師團支持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揭發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而讓自己身陷官司風暴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下午被台北地院依照兩個通保法以及一個洩密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可易科罰金。對於一審有罪判決,律師團表示不服,會全力支持黃世銘上訴爭取無罪。

(潘千詩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向總統馬英九報告王金平司法關說事件,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二十一號判處黃世銘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可易科罰金。對於一審判決有罪結果,黃世銘的辯護律師羅明通表示,萬分不解,並且深感不服。

律師團表示,立法院長與最大在野黨黨鞭關說司法個案,扭曲檢察機關職權的行使,影響檢察官獨立辦案空間,與保障司法獨立的憲政精神相悖,屬違憲行為,而總長向總統、院長報告時都一再表示只有行政不法,也未曾再對涉案的相關人員有任何偵查作為,都可知總長當時主觀上早已認定全案屬於行政不法,沒有洩漏偵查秘密的主觀犯意存在。

律師團強調,王院長身為民主國家的國會議長,掌管議決法律、預算等國家重要事項的權限,竟介入司法個案關說,絕對是嚴重毀憲行為,總長為維護司法環境,報告總統並公諸於世,竟遭司法如此無情對待,律師團完全無法接受,因此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全力支持總長上訴爭取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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