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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

「油」問題!泰山、愛之味等5件標示不合格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4-04-28 16:00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8)日表示,針對市售調合油雖然無品質安全之疑慮,但是否有標示不實,誤導消費者之虞之情形,認為有進一步了解之必要,乃進行市售調合油之標示查核,經查泰山、愛之味、主惠實業、台灣三多士等公司旗下產品5件標示不符合規定。

消保處表示,針對市售調合油雖然無品質安全之疑慮,但是否有標示不實,誤導消費者之虞之情形,認為有進一步了解之必要,乃進行市售調合油之標示查核,共抽查42件調合油標示,計有37件標示符合規定,5件標示不符合規定。


消保處強調,除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要求地方衛生局儘速就本次查核發現不符合法規事項完成改善外,並請食藥署對油品品名中業者宣稱特定成分之含量、耐高溫低油煙之用語,及原料來源地之標示等予以進一步之管理。 

消保處指出,今年2月間至賣場抽查市售調合油標示(品名、外包裝標示原則、敘述及宣稱),42件中有37件油品符合規定,5件標示不合格。抽查結果如下:

不合格者為 1. OMEGA-3不飽和健康調合油(編號3)、2. 健康益多黃金OMEGA-3健康調合油(編號16),二者均以Omega3入品名,未依規定標示Omega3來源;3. 寶素齋Super12義式冷壓兒茶素天然健康調合油(編號35),以兒茶素入品名,未依規定標示兒茶素來源,此三者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4. 源順6合1均衡油(編號18)、5. 源順烹調油(編號19),均未標示「調合油」字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見下表)。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2月間至賣場抽查市售調合油標示。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2月間至賣場抽查市售調合油標示結果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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