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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實新聞 2014-04-28 記者 陳祈儒 報導
網家(8044)董事長詹宏志(附圖左一)在美國時間周日於美國矽谷表示,他是一個電子商務的「傳教士」,不只自己作電商,也希望所有業者能投入此一市場、共創商機。詹宏志指出,台灣電商不僅僅只有美國、日本的亞馬遜Amazon網路平台與eBay付費,日本樂天市場網站購物,以及商家上網開店的既有三種模式,而且進一步增加了實體通路跨入電商、網路促成交易的租屋網、以及購買餐券的團購網模式,台灣整體電子商務明(2015)年可望達新台幣兆元規模。
雖然近年市場目光都放在大陸阿里巴巴(Alibaba)、騰訊(Tencent)、天貓與淘寶網(taobao)的身上。但是台灣電子商務發展經驗比想像中來得更早。詹宏志說,他個人早年從事出版業時、約在1995年11月份就有想投入網路書店業並向「博客來」主動洽詢發展商機;他回憶道,當年博客來的發想,跟美國電子商務大廠亞馬遜(Amazon.com)投入發展的時間相距不到5個月時間。
這幾年許多人討論大陸電子商務發展十分成功,特別是阿里巴巴借道至美國上市,引發關注;不過,詹宏志說,在大陸電商受到矚目的同時,台灣電商發展卻被忽略了,而事實上,台灣電商進展頗為可觀。
詹宏志將大陸、台灣兩地的電子商務作了比較。在物件與品項上,大陸淘寶網站上有8億多個物件、是全球最大;而PChome集團的總物件數為7,000萬個物件。雖然雙方絕對數字差異相當大,但是把台灣人口數2,300萬因素算進來,國民每人平均物件數(Listing per capital)是接近3件,高於大陸同業的水準,這顯示台灣電商的蓬勃。
詹宏志說,台灣的電子商務也循著三大模式,分別是美國的Amazon網路平台與eBay付費模式,還有日本樂天市場網站購物的模式,以及第三種商家上網開店的模式;這三種模式正在台灣的電子商務上作均衡發展。
以美國來看,美國單一業者亞馬遜幾乎主宰美國電商市場,這是日本沒有的情況。而就日本的樂天市場來看,其出色的網站經營,也是亞馬遜難以媲美的。
至於韓國更為有趣,韓國本地電子商務占了南韓零售業的16%,但是南韓沒有亞馬遜、日本樂天市場的獨大業者,而係由全體電商商家共同創造出來於零售產值高比例表現的成績。
詹宏志說,台灣近期發展已經超出了上述三種模式範圍之外了,實體店家開始崛起,例如統一超(2912)經營的7net網路超商,提出了網路商店作為7-11實體便利商店「二樓店面」的概念;讓既有實體一樓店面銷售「一杯冷飲」,然7net網路超商則可以賣「一箱飲料」,去吃掉大型量販店的商機。
另外,在線上到線下(Online to Offine)與折價卷商機上,也浮現導引網購的網站,像是出現了夠麻吉(GOMAJI)、17Life與台灣酷朋(Groupon)等團購網站業者,把餐廳、服務導引到O2O實體消費上。
另外,詹宏志說,有一種電子商務於實質上並沒有網路交易,但是其所有的媒合都導向「實質的交易」,例如「591租屋網」這種台灣租屋網站的業績也很十分亮眼,其背後的交易額十分龐大。
另外還有APP型態的電商,例如Whatsapp、LINE、WeChat等手機上的通訊與電子商務導引的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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