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光電:公告更正本公司100年度及101年度盈餘分配表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8
2.公司名稱:華信光電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100年度盈餘分配期末餘額不須減除當年度配發員工紅利
及董監酬勞之金額,故更正100年度盈餘分配表之期末未分配盈餘及
101年度盈餘分配表期初餘額/101年度可供分配盈餘/101年度期末未
分配盈餘等相關數據如下:
(1)100年度期未餘額2,354,895元,更正為8,614,895元。
(2)101年度期初餘額2,354,895元,更正為8,614,895元。
(3)101年度可供分配盈餘86,721,928元,更正為92,981,928元。
(4)101年度期末未分配盈餘6,721,928元,更正為12,981,928元。
6.因應措施:103/3/18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
訊息更正,並提股東會常會追認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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