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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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1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3/05/14上午9時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2樓(珍豪大飯店遠東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本公司董事補選案。
4.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1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14
(7)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提案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二)議案內容:提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103年03月12日起至103年0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03月24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
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
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
受理電話:(02)2995-2730
(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
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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