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將: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05
2.公司名稱:皇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年3月3日截止,惟有部份
原股東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辦理,自103年3月5日至103年4月7日止為
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於103年4月7日前至彰化銀行
南台中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
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電話:(02)2563-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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