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十大壽險賠案3:境外出險253萬元保險賠付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5 08:47
和訊保險(和訊放心保)訊息 3月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2013年度十大保險典型賠案,分別為10件財險典型賠案及10件壽險典型賠案。
在賠案初選階段,共有65家保險機構選送了169起賠案,后經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和訊網等相關媒體,保險監管部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以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專家學者組成的評選委員會投票,最終選出前述20件典型賠案,基本涵蓋了2013年發生的一些重大自然災害和社會關注的熱點事件,展示了保險行業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也從多個角度和不同層面,提示全社會提高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
以下為評選出的2013年十大壽險賠案之——境外出險253萬元保險賠付案詳情
一、 案情介紹
2010年8月17日,被保險人張女士投保《泰康金滿倉兩全保險(分紅型)》,保額628800元,躉交保費60萬元。被保險人張女士,與丈夫均為成功人士,家庭經濟狀況優越,經常出國旅遊。
2013年2月9日,夫妻二人前往馬爾代夫旅遊。2月13日上午,張女士在浮潛時不幸溺亡。25日,張女士姐姐到泰康人壽遼寧分公司報案。保險公司立即組織部署理賠查勘,第一時間啟動了特別關愛綠色頻道,保證該高額案件順利結案,賠付身故保險金最終確認為253.76749萬元。結案后,遼寧分公司及時向財務約款,保證保險金第一時間打到受益人賬戶。
二、涉案險種介紹
泰康金滿倉兩全保險(分紅型)
投保條件
出生滿30天-65周歲身體健康的人都可以投保。
保險期間
5年,10年
保險利益
•滿期保險金
在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然生存,我們按保險金額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非意外身故保險金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內,非意外身故保險金=已交保險費數額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非意外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
•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因該次意外傷害直接導致被保險人在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身故,意外身故保險金4倍保險金額。
但同一被保險人的所有《泰康金滿倉兩全保險(分紅型)》保險單的該項給付累計最高以如下數額為限:200萬元+所有上述保險單若按非意外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金額。
三、服務特點
由於案件發生地在境外,受語言、地域等各方條件的限制,使本案的審核及調查取證工作極為困難,理賠專案組成員積極與國家外事部門取得聯系,經過大量走訪工作,在較短的時間內便確認了保險事故,並完成了對境外醫療機構出據病歷的鑒定、認證工作,從而使得本案在較短時間內便有了理賠結論。
四、提示
客戶在國內購買了保險產品,在境外出險,同樣可以獲得賠償。無論在哪就醫(國外出險僅限壽險、重疾險及意外傷殘),只要手續完備,符合合同規定的,保險公司會及時履行保險給付責任。
五、客戶心聲
親人的離去令家人倍感傷痛,但在不幸來臨時,張女士生前購買的泰康人壽保險延續了她對家庭未盡的愛與責任,撫慰了家屬的內心。任何家庭都不希望發生意外,但意外總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買保險其實就是對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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