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雷科:更正公告本公司103年1月之每月公告資金貸與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04

2.公司名稱:雷科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月份申報資金貸與期末餘額誤植成貸出公司淨值的10%.申請更正金額。

8.因應措施:

已申請更正103年1月的每月公告資金貸與資訊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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