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放假?內政部:目前仍非放假日 但可檢討、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新北市長朱立倫抨擊中央思維僵化,不懂得體恤勞工適度延長春節假期,今(29)日又進一步建議今年的元宵節正值星期五,政府應思考採取彈性放假1天,對此,內政部下午表示,元宵節並非該辦法所定紀念日或節日,既然不是放假日,就没有彈性調整的問題,但元宵節是否該放假,將會在研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一併檢討。
朱立倫建議今年元宵節應彈性放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並未將元宵節列為節日,人事總處無權增加假別,等於直接否決了朱立倫的建議。
內政部下午表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是依據行政院所核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辦理,辦法中明定的民俗節日為春節(放假3日)、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農曆除夕,內政部表示,元宵節並非辦法中所定的紀念日或節日,既然不是放假日,就没有彈性調整的問題。
內政部表示,配合週休二日之全面實施,立法院在89年6月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時,作成「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並提升至法律位階,將現行國定假日及紀念日予以調整,部分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全年總放假日數達115~116日之附帶決議。
配合這項決議,內政部在89年12月30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全面檢討紀念日及節日放假規定。另外,內政部也曾3度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雖未能完成立法,但依據內政部99年送行政院轉陳立法院審議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條例」草案,所定民俗節日仍維持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農曆除夕等節日,且全年放假總日數含週休二日為115日,均為多次會商之共識。
對於朱立倫建議元宵節放假1天,內政部表示,有關放假日之增訂,涉及辦公時間、行政效率、為民服務品質、生產事業成本、工商產銷運作、交通及生產事業加班工資、金融結匯、海關進出口通關等諸般問題,應有社會各界之共識,內政部將於研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時一併納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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