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材料:公告董事會通過一○三年度對關係人捐贈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6 16:08
第二條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26
2.捐贈原由:為落實推動民國一○三年度公司治理之履行
社會責任與為社會公益再做貢獻
3.捐贈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整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樹谷文化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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