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光保全:澄清工商時報103年02月24日B4版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02-24 12:2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2/242.公司名稱: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新保今年配發1.9~2元現金股息。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報導內容有關現金股息,係媒體、法人善意推估,非由本公司提供,特此澄清。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灣工銀證等12家發行人發行97檔認購(售)權證於2014.02.25上市下一篇陽明海運: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A、B券付息發放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