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五案 一審重判9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17 18:21
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因涉及縣府環保袋採購弊案,圖利特定廠商與侵佔馬吳競選總部經費,被檢方提起公訴,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後,被告卓伯仲因觸犯侵佔與「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五項罪責,遭重判應執行九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李河錫報導)
當初在彰化地檢署起訴中指出,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為了幫縣府宣傳「2012年台灣燈會」,廣為製作環保提袋,卓伯仲為圖利友人黃四吉等人,除尋找協力廠商「敞盛公司」前來投標,還涉嫌透過工策會洩漏「環保袋圖案」給特定廠商,而負責承辦採購案的前縣府行政處長楊瑞美,則在卓伯仲涉嫌施壓情況下,以規格不合等理由,迫使原先得標廠商棄標,重新招標後,蓄意訂出嚴格規定,圖利內定廠商高達四千九百多萬;卓伯仲另案還涉嫌侵佔2012總統大選「馬吳彰化競選總部」高達兩千三百多萬經費,全案經彰化地院完成審理後,院方發言人余仕明庭長表示,其中卓伯仲所觸犯圖利罪部份獲判無罪,但卻因觸及兩項侵佔、「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以及兩項違犯商業會計法等五項罪責,經合併計算後,被判處應執行九年有期徒刑。
此外現任縣府地方稅務局副局長楊瑞美與承辦科長李耀全,則因觸及「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責,分別被判處一年四個月與一年兩個月徒刑,此外廠商黃四吉與相官涉案被告,則分別被判處四個月到十個月不等徒刑,另有呂振維等七名被告則獲判無罪,全案還可提起上訴。(資料照片:李河錫攝)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