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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公司全面換發新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02月17日證櫃審字第1030003163號函,核訂103年02月25日為本公司股票開始於櫃檯買賣之日期。
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係採無實體方式辦理,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5,4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4,670,000元。換發無實體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換發比例為1:1。
(二)無實體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3年02月20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
(三)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3年02月25日。
(四)辦理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存摺影本。
(2)請備妥下列檔案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
a.全部舊票。
b.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K71:待交付帳戶存券轉帳)並蓋妥原留印鑑。
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K71:待交付帳戶存券轉帳)並蓋妥原留印鑑連同集保證券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K71:待交付帳戶存券轉帳)並蓋妥原留印鑑連同集保證券存摺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寄往來途中若發生股票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4、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可於民國103年02月20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及相關證明檔案(稅單、買進報告書或交付清單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章、新股東應填寫印鑑卡並攜帶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封面影本及無實體換發通知書(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K71:待交付帳戶存券轉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並換票,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5、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之證券商開戶並提供帳號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否則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1、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361-1300
4、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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