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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17
2.公司名稱: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103年2月15日工商時報報導:「高鋒去年合併營收20.2億元,EPS上看1.5至
1.6元,雙雙改寫歷史新高。......」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3/2/17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投資
人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相關實際數字,蓋依本公司依規定定期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相關財務訊息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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