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版
2.報導日期:103/02/07
3.報導內容:該報導中指出,「映興去年合併營收累計9.21億元,年減3%,
去年前三季每股稅後純益0.36元,法人估,隨著成本控管落實,與高附
加價值智慧照明業績增長,全年每股稅後純益(EPS)可達0.5元,優於前
年的0.1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全年每股稅後純益(EPS)可
達0.5元,優於前年的0.1元,係屬於媒體善意推估及報導,並非本公司
所公佈,特此澄清說明。本公司102年度財務報表待會計師查核簽證後,
依規定按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查閱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所公告之資訊。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各項財務及其他資訊,皆依法於期限內公告,相關內容請參
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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