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廣田股份: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13廣田01」2016年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8 21:43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4月25日支付2015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4日期間的利息5.70元(含稅)/張。本次債券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4月22日,凡在2016年4月22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4月22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於2013年發行的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簡稱「13廣田01」、「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174)至2016年04月24日將期滿三年。根據本公司「13廣田0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證券簡稱:13廣田013、證券代碼:1121744、發行總額:人民幣6億元5、發行價格:人民幣100元/張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存續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選擇不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7、債券利率或其確定方式:本期債券票面利率5.70%,在債券存續期限前3年保持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選擇不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仍為5.70%,並在債券存續期內後2年固定不變;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為5.70%。)。8、年付息次數:每年付息一次9、債券起息日:2013年4月25日10、債券付息日:自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5日為本期債券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2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計利息)。11、信用評級情況: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12、上市時間和地點:2013年5月22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和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掛牌交易。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14、回售情況:根據本公司「13廣田0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本期債券持有人有權在債券存續期間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債券回售申報數據,「13廣田01」 本次有效回售申報數量0張,回售金額為0元。二、本期債券付息方案按照《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上市公告書》,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5.70%。每手(10張)本期債券(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7.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45.6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1.30元。三、債券付息權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4月22日2、除息日為2016年4月25日3、付息日為2016年4月25日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為2016年4月25日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為5.70%四、債券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4月2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本期債券持有人(界定標准請參見本公告的「特別提示」)。五、債券付息方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期債券利息所得稅征收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 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 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 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 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 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 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 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由其自行繳納。七、相關機構1、發行人: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沿河北路1003號京基東方都會大廈1-2層法定代表人:范志全聯系人:張平聯系電話:0755-22190518傳真:0755-221905282、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國金證券(60010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法定代表人:冉雲項目聯系人:高俊、吳芸聯系電話:021-68826021傳真:021-688268003、聯席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區金田路4036號榮超大廈16-20層法定代表人:謝永林項目聯系人:李維、周順強聯系電話:0755-22622706傳真:0755-824015624、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25樓聯系人:梁一霞電話:0755-21899317特此公告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本新聞來源:和訊網)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2015年陽江市恆財城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告下一篇債市頻現黑天鵝 機構稱尚不需過於悲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