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問題疫苗案彰顯全面依法治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4 16:50
眾所周知,山東問題疫苗案經澎湃新聞網等媒體重磅披露後,在海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下,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第一時間就發出嚴查令,而且國務院迅速地批准組成部門聯合調查組,並成立國務院工作督查組。
盡管如此,海內外仍有不少人認為,此案最終十有八九會不了了之。直言不諱地講,這種「武斷」並非沒有一點客觀「依據」和現實「邏輯」。那麼,山東問題疫苗案究竟會是什麼樣的結果呢?
2016年4月14日新華社有關新聞報道給出的答案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調查處理情況匯報。根據已查明情況,會議決定,依法依紀對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和山東等17個省(區、市)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有關方面先行對357名公職人員等予以撤職、降級等處分。下一步還要堅決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和失職瀆職行為,並根據案件查處情況,提出進一步問責處理意見。
由此可見,以習近平為核心的第五代中央領導集體,對億萬羲黃子孫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是高度負責的。在其正確領導下,有關方面不僅嚴查山東問題疫苗案,並且拋出來了不少「干貨」,而未來還會給予億萬羲黃子孫滿意的交代。
尤其十分值得點贊的是,有關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立足標本兼治、強化制度監管,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明確一要嚴格疫苗流通管理,將自願接種的第二類疫苗比照國家免疫規劃用的第一類疫苗,全部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購,不再允許藥品批發企業經營疫苗,堅決制止通過借用資質和票據進行非法經營的「掛靠走票」等行為。二要建立疫苗從生產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強化儲存、運輸冷鏈要求,增設疾控機構、接種單位在接收環節索要溫度監測記錄的義務。三要加大處罰及問責力度,對非法購銷、未按規定儲運疫苗等違法行為提高罰款金額,增設對責任人員的禁業處罰,並嚴格屬地監管職責,增加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的規定。《決定》還完善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等內容。
不可否認,無論如何查辦,都已無法改變問題疫苗給億萬羲黃子孫,尤其是少年兒童精神或身體上所造成的或多說少的傷害之事實。然綜合有關新聞報道和其它信源來看,中央層面不僅要把山東問題疫苗案辦成鐵案,並且還會通過進一步完善法治的方式,盡可能地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至此,無論是包月陽們、王克勤們,還是其他億萬羲黃子孫,都可以出一口長氣了,因為「疫苗之殤」未來可能不會再出現在中華大地上——起碼會對黑心之商家、無良之官員等群體帶來更大的法治威懾或事實教訓。
然遺憾的是,從已經披露的相關新聞來看,究竟是哪些人被問責,被處以撤職、降級等處分,社會尚不得而知。這無疑跟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另外,被打了問題疫苗者的情況,究竟是否真的一一查清了,或者說能否一一查清,包括被打了問題疫苗者如何獲得救助或者賠償......這些,實際上是億萬羲黃子孫更為關注的;而且,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可惜,至今鮮有此方面之准確信息予以公開。
不過,就整體、大局和長遠來看,筆者羅豎一認為,嚴查問題疫苗案彰顯全面依法治國。因此,呼吁國人一起點贊為推動山東問題疫苗案的查處步伐,以及促進中國全面依法治國進程的所有人,包括以習近平為核心的第五代中央領導集體。但是面對現實國情,在疫苗等食藥安全問題上,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而該時刻高舉法治之利劍。特別是,全民皆須不斷提升我們自身的修為和道德水准。(文/羅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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