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辦學不佳3年未改善教長:擬強制解散董事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2 12:01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少子化衝擊大學招生,教育部雖積極推動整併或轉型,但恐有大學仍得面臨退場。教育部長吳思華昨表示,在《高教創新轉型條例》的草案中將納入強制解散的規定,針對辦學績效不佳或有財務弊病的私立學校,將給予3年期限改善,若未提出任何改善方案,教育部將向法院申請解散董事會。
吳思華表示,目前大學碰到的問題不是願不願意退場,而是有沒有辦法繼續招生。因此在《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草案中,會有強制退場的機制,針對辦學不佳、有財務弊病的學校,會採取4個步驟。第一步會先要求學校資訊公開透明,第二步是選派公益監察人進入學校監督,若仍未改善,第三步則將停止招生,最嚴重則會走上第四步,向法院申請解散董事會。但列管的私校會給予3年期限改善,若未提出任何改善計畫、或未獲得主管機關認可,才會採強制解散。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