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賣地可分紅給大陸人民進黨立委陳瑩提修法充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07 13:13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台糖近年來變賣土地獲得的淨利,有部分進了大陸人的口袋!民進黨立委陳瑩7日偕同立委黃偉哲召開記者會,痛批現行《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將讓陸資有機會掌控台灣企業。為此,陳瑩將提修法,把國營企業在大陸地區的所有股本、股利全部歸公。
國民政府遷台之前,部分大陸地區人民仍持有在台公司股份,為此,政府在1964年制定了《戡亂時期在台公司陷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規定在「淪陷匪區」持有記名投票的股東,可待「收復大陸」時,合併清算處理股本及保留之股利。
條例於1992年修改為《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把「收復大陸」改為「國家統一」後,再分配給留居大陸的股東。陳瑩指出,目前適用此條例的公司共有台糖、上海商銀、兆豐金控等9家,這些公司股本與累積股利的市值,已超過500億元。
陳瑩以台糖為例指出,台糖為此設置專戶的股利也已高達10.7億元,今年台糖還準備發給43億元股利,依比例須保留4,000萬元股利給大陸股東。但台糖近年收入的淨利,超過一半都是變賣土地所得,陳瑩痛批,此舉根本是「變賣台灣土地,把股利發給中國人」!
陳瑩表示,行使條例立法的時空背景,將大陸視為「匪區」,而近二十年來兩岸互動頻繁的情況下,不斷有對岸股東透過各種方式,要求這9家公司鬆綁此規定。她強調,法令不能鬆綁,並直言,若鬆綁的話「中資就成為上海商銀、兆豐金控的大股東,甚至就連國營事業也將湧入中資」。
為了防止陸資掌控國營企業,陳瑩將提案修《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第3條,明定這些股權在條例修正施行前,未繼承、轉讓,或其他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者,即屬中華民國政府所有,由中華民國政府恢復行使與承受一切股東權利,所有股本與股利全部歸公。
陳瑩認為,光是「國家統一」這四個字的用詞,就令人感到時空錯亂,以為還活在戒嚴時期。且提案修法不僅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也能恢復遭凍結之股權,以及有效活化公司為此經年累月所存儲的金額。在除去公股企業以便賣國家土地,卻發放股利給大陸股東的弊病同時,也可以挹注國庫超過500億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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