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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修法處理勞資爭議洪慈庸:可解裁決會人力不足窘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06 13:35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為了改善勞動條件,並妥善處理勞資爭議,時代力量黨團今(6)日提出《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立委洪慈庸表示,未來雇主若給予勞工之勞動條件不符合最低規範,將屬無效。針對勞資爭議層出不窮的問題,洪慈庸也說,修法後主管機關將可派任人員協助審查。


時代力量今日召開黨團會議,立委黃國昌、洪慈庸、徐永明及高潞‧以用都出席,並提出《勞動基準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證券交易法》、《所得稅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正草案。

洪慈庸表示,《勞基法》是勞動條件的最低保障,但是現行法規不具強制力,使雇主在違反規範的標準時,並無法發揮實質的法律效益。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的《勞基法》第1條修正草案將規範,若勞雇雙方所訂定的勞動條件,不符《勞基法》最低標準時,將屬無效;並應回歸本法規範的最低標準,作為違法樣態之明確處理原則。

而勞資爭議事件不斷,案件量與日俱增,但進行裁決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卻人力吃緊。洪慈庸說,委員會裁決程序非常繁雜,在僅有7至15位委員進行裁決的情況下,容易忽略必要的調查。

對此,時代力量提出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修正草案,將可讓中央主管機關適時派任專任人員、聘用專業人員,協助辦理程序審查、癥點整理以及資料蒐集等任務,進一步提升我國裁決機制審理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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