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地方正副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9 08:15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8)天初審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地方議會、代表會的正、副議長或主席,由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國民黨立委反對,集體退席抗議,立委黃昭順更大喊,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鴨霸!」
2014年底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綠營跑票,國民黨李全教翻盤,當選台南市第2屆議會議長。民進黨立院黨團及黨籍立委紛紛提案,將直轄市、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罷免案,由現行的無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
內政部長陳威仁備詢時表示,長期以來投票都採「對人採無記名」、「對事採記名」,而憲法第129條立法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投票權人的自由意志,能免於不當干擾,他呼籲朝野應慮到小黨的權利,若都採記名投票,將限縮小黨運作空間。
陳威仁還說,越基層的民意代表,無黨籍的比例很高,若採記名制來表達意見,會過度影響他們的自由意志,對於修法他持比較保留的態度。
在答詢後,法案進入逐條審查協商時,國民黨立委陳黃昭順指出,記名投票反而是保障買票,助長賄選;陳超明則認為,是否記名應由地方議會決定,痛批民進黨「不要那麼鴨霸!一竿子打壞投票自由權」。
不過主席陳其邁最後仍裁示,進行投票表決,國民黨立委因不滿而集體退席抗議,黃昭順臨走前還批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鴨霸」。最後委員會初審通過民進黨團版提案,不過交院會討論前,仍需交由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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