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偶科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分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3 2.公司名稱:奇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6,600,000元 (2)董事、監察人酬勞:本公司未提撥董事、監察人酬勞 (3)員工酬勞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帳上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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