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墊付款加19%利息 新北要求業者改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0 15:47
旅遊風氣盛,但旅遊定型化契約的各類型消費爭議案件層出不窮。新北巿法制局對中和區及永和區八家旅行社業者進行調查,發現有一家業者,定型化契約中約定條款的墊付款,要由旅客加年利率 19% 利息償還業者;消保官認為不合理,要求業者改善。法制局說,將繼續不定期調查轄區旅行社業者,以導正業者違失情形。 (李書璇報導)
新北市法制局日前指派消保官到新北中永和區去抽查 8 家旅行社業者,了解他們使用定型化契約的狀況;法制局10號表示,經抽查8家業者都使用交通部觀光局所訂的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契約內容且尚符合法令規定,但對於範本中保留的雙方自行約定條款,各家業者並不一致,其中 1 家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的國外 ( 團體 ) 旅遊契約書,對於業者協力旅客的墊付款,由旅客加附年利率 19% 利息償還業者;對此消費者吳小姐表示,她認為這並不合理;而法制局也認為,雖然這沒有超過民法第 205 條規定的年利率 20% ,但與目前各銀行貸款利息相差過大,顯然對消費者不利,消保官當場要求業者改善。
法制局也指出,雖然業者都使用觀光局所訂的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但消費者仍應仔細閱讀,了解契約內容規定的雙方權利義務,更不應忽視旅遊定型化契約中雙方自行約定填寫的條款,務必要看清楚講明白再簽字;另外也建議消費者保留業者的廣告及旅遊行程相關資料,以便核對實際行程及食宿是否相符,萬一發生消費爭議,才能憑證據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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