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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紅利新台幣
(以下同)112,494,5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1,249,453股,每股
面額10元,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
6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4012號函及經濟部104年8月21日經授
商字10401169870 號函核准生效,訂於104年9月3日(星期四)起發放。
貳、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1.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374,981,737股,每股面額10元
,計3,749,817,370元。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1,249,453股,每股面額10元
,計112,494,530元。
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
方式發行。
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參、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訂於104年9月3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
(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簿
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
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處登摺;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
劃撥帳戶之股東,其股份將交付至本公司登錄帳戶,請攜帶下列文件
於發放日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作業:1.登錄專戶轉帳申
請書2.證券存摺3.股東原留存印鑑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肆、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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