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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男案 郭董勝訴 周玉蔻判賠200萬並登報道歉

2015-08-21 12:45


名嘴周玉蔻在今年初指稱鴻海(2317-TW)董事長郭台銘捐3億給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郭台銘怒告周玉蔻求償千萬並登報道歉。今天台北地院宣判,周玉蔻敗訴,應賠200萬元,並須在國內7報及美麗島電子報刊登道歉聲明。

郭台銘在7月中到台北地院出庭,郭台銘表示,事情的真相很簡單,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至於是否要撤告?郭台銘直言,我這個人一旦決定做的事,頭可斷、血可流,絕不後悔,不會撤告。郭台銘還特別在雙手掌心中寫了兩個忍字,郭台銘說,「我帶兩個忍字來,一定要忍,無端被人家牽進去,除了忍,也別無他法。」


台北地院透過新聞稿補充說明判決理由,指出經過傳訊台北市長柯文哲、立委柯建銘調查後,並查無郭台銘有捐款3億元政治獻金給連勝文,而被告周玉蔻僅憑柯文哲轉述與柯建銘的對話,疏忽未向柯建銘、郭台銘查證,便在今年1月15日於美麗電子報及電視台節目,公開表示郭台銘於去年台北市長許舉中,捐贈3億元政治獻金給連勝文,指涉郭台銘違反《政治獻金法》,藉此謀利,使郭台銘聲譽受到貶損,必須負賠償責任。

台北地院判決周玉蔻需在美麗島電子報網站刊登道歉啟事24小時,並於《蘋果》、《中時》、《聯合》、《自由》《工商》、《經濟》、《聯晚》的全國版頭版,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各1天,並應賠償郭台銘200萬元,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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