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霸王條款終結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1 11:41
最近被鄧超“蘇寧易購 818蘇寧易購818”徹底洗腦了,一打開電視這個廣告就鋪天蓋地壓過來。既然活動宣傳聲勢這么大,那應該優惠力度也很大,這么大的店鋪總不可能欺騙消費者吧?
來自南京的邵女士給我們了一個答案:這個世界上,確實還存在消費者維權難的現實。邵女士說她在蘇寧易購預付了定金參加818當天的活動,準備購買一臺西門子滾筒洗衣機。付了尾款以后被通知沒貨讓她取消訂單,但是定金不退。邵女士生氣的表示這是欺騙消費者,把損失讓消費者承擔,甚至說這是明目張膽斂財的行為,因為企業自己的原因為什么不給退定金。
同一天,林女士也反映了類似問題,她三天前在蘇寧易購上一家內衣店鋪領了優惠券購買了兩件內衣,結果等了3天發現商家還沒有發貨,和商家溝通后對方表示優惠券設置錯誤讓取消訂單。林女士和蘇寧易購客服溝通后被告知是因為自己的下單違反了交易規則,林女士委屈的說優惠券是店家發的,自己按照正常網購流程購買,並沒有惡意刷單或用別得非法手段獲利,也沒有違反規則。在沒有得到解決方案后林女士又一次撥打了蘇寧易購客服電話,對方這次又改口說是因為林女士購買數量超過限制,但表示愿意給林女士提供5元的優惠券作以補償,林女士沒有同意這個解決方案后,客服的服務態度很不友好的讓她繼續等回復,但沒有說明解決時間,最後竟然直接掛斷電話。林女士表示,訂單是小事,但通過這件事她愈發覺得消費者所處於的弱勢地位是如此的無助,投訴無門。
消費者維權歷來是路途艱辛的一件事,尤其是近年來的網購糾紛頻發,更是讓維權之路雪上加霜。不僅僅是蘇寧易購,淘寶、京東等等各大電商平臺都出現過類似問題,買到假貨、買了東西因種種原因不能發貨,或者剛買完就降價還不給補差價等問題屢見不鮮。消費者沒有維權依據,簽訂的協議大部分都是格式條款,是對方強加給自己的,如果不點擊同意,就無法注冊為該平臺用戶。如某平臺的“原告就被告,維權需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協議就是極不合理的規定,加重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但是沒辦法,不點擊同意按鈕就無法繼續進行購物,真可謂是實實在在的霸王條款。
可悲的是目前的絕大部分電商平臺,與消費者簽訂的協議就是這樣的格式化協議,愛簽不簽隨你,簽了你就得聽我的,不簽麻煩出門右轉。難道消費者真的就只能被動接受這些不公平嗎?難道每一次的網購都要小心翼翼擔驚受怕嗎?
另外一些企業的行為讓人們似乎看到了光明,他們試圖用電子簽約室這種方式改變當前消費者的網購被動尷尬局面。國內很多P2P企業已經在使用電子合同,目前看來確實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據透露某旅遊平臺已經與國內某知名電子合同服務商進行對接,具體的合作方案正在產生。不管最後能否達到目標,起碼目前給出的前景還是不錯的——消費者可以通過電子簽約室和電商平臺簽訂協議,協議的內容可協商修改,可以附加一些例如保密條例,糾紛解決方案等。協議簽訂成功后保存在第三方平臺上,隨時提供舉證、驗真。
夢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網購關係到多方關係,還分為平臺自營和第三方商戶入駐等多種方式。電子合同在金融行業的成功案例只能說明前景可行,但在網購這一行還需要有更多磨合的地方,也希望國內這些知名的電商平臺能真正做到為用戶考慮,減少用戶承擔的風險,無論是電子合同還是別的方式,起碼試一試。要知道市場是殘酷的,消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有誠意方能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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