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5534公司名稱:長虹發言日期:2026/07/15發言時間:13:47:40發言人:陳茂慶內容:本公司於115年7月15日董事會之決議。(一)停止受理轉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其他事項敘明:)(二)停止受理轉交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8月06日至115年08月31日止。(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8月06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8月04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