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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5年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94351號函申報生效及115年3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7194號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間至115年7月18日。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5年6月30日證櫃債字第11500042782號函同意於民國115年7月6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始櫃檯買賣。 二、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3條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債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碼:36054,簡稱:宏致四)。 2、債券期別:第4期。 3、櫃檯買賣開始日期:民國115年7月6日。 4、發行總面額:新臺幣壹拾億元整。 5、票面金額: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佰元價):新臺幣100.5元(依票面金額100.5%發行)。 7、發行期間:發行期間3年,自民國115年7月6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18年7月6日到期。 8、票面利率:0%。 9、還本付息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年利率為0%,故毋須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10、債券簽證機構: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1、債券受託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代理還本暨公司債轉換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13、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民國115年7月6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當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1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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