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今(8)日公開 114 年度最新房屋稅統計資料,這也是配合「房屋稅差別稅率 2.0」(簡稱囤房稅 2.0)實施後的首份關鍵統計。數據顯示,在 114 年度「全國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中,持有 2 戶以下的人數與家戶比例均超過 9 成,且全國約 318.1 萬件「單一自住房屋」稅率調降至 1%,。然而,全國仍有超過 1,000 人持有 10 戶以上的「空置屋」,成為新制加重課稅的重點對象,稅率為最重的 2.0% 至 4.8%。
財政部指出,2.0 新制自 113 年 7 月 1 日施行以來,政策核心在於「鼓勵房屋有效利用」。根據統計,115 年期房屋稅預計開徵件數達 974.6 萬件、稅額突破千億元大關至 1,037.1 億元,年增 3.4%。
值得關注的是,政策引導效果顯現。115 年期整體出租房屋(含一般出租、公益出租、社會住宅)件數預計達 40.9 萬件,較 114 年期大幅增長 17.1%。相對地,被定義為「空(閒)置房屋」的非自住其他住家用房屋,則從 113.7 萬件減少至 111.7 萬件,減幅約 1.8%。官員解釋,這顯示新制成功促使多屋族將閒置房產轉向出租市場,並促使房東誠實申報。
根據 114 年度個人歸戶統計,全國共有 599,193 人持有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房屋。其中,持有 1 戶者占 79.09%(約 47.3 萬人),持有 2 戶者占 14.03%(約 8.4 萬人),合計持有 2 戶以下的人數占比高達 93.12%。而在家戶歸戶(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方面,持有 2 戶以下之比例亦達 91%。
在減稅福利方面,全國約 318.1 萬件「單一自住房屋」因稅率調降至 1%,預計在 115 年期可獲得高達 23.3 億元的減稅利益,平均每戶皆能感受到政策照顧。
財政部強調,目前的統計表定義與以往不同。現在將非自住房屋細分為「一般出租」、「繼承共有」、「起造人持有」及「其他住家用」四大類。若房產屬於「一般出租」(租金達標)或「繼承共有」,適用較低的 1.5% 至 2.4% 稅率;建商代售房屋在 2 年內則適用 2% 至 3.6%。
至於最重的 2.0% 至 4.8% 稅率,僅針對未作有效利用的「空(閒)置房屋」(即非自住之其他住家用)。此次公開的 114 年度歸戶表,即是針對這類「高稅率」母體進行統計,且僅計算 100% 完整持有、排除地下室與共有物權的案件,因此數據會較一般查定件數少,呈現最精確的囤房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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