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金管會今 (25) 日公布對華南銀行裁處案,因旗下 3 家分行陸續爆發行員挪用客戶款項、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等事件,受影響客戶共 9 人,合計挪用及不法侵占金額新台幣 462.86 萬元。金管會認定華南銀行未能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嚴重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依法核處 800 萬元罰鍰,並提出五項監理要求。
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於今天金管會例會上說明,華南銀行此次缺失並非單一事件,涉及積穗分行、士林分行及台南分行共三家營業據點。不法手法包含盜蓋客戶印章、偽造簽章提領台外幣存款、私自留置客戶卡費溢額,甚至竄改國外匯入款之受款人帳號,手法多元且時間跨度極長。3 名涉案行員目前均已依規定遭到銀行開除處分。
他進一步指出,積穗分行舞弊案發生於去年 8 月,有客戶發現自己存摺內有異常資金變動,調查發現,該分行行員私下盜蓋客戶印章、並偽造客戶簽章,私自提領客戶新台幣 5 萬元,華南銀行隨即於去年 8 月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士林分行的違規情事則涉及信用卡卡費結帳溢額之侵占,同樣於去年 8 月,行員在經辦信用卡繳款業務時,私自將客戶溢繳的 3 千多元款項留置。華南銀行於去年 9 月對此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情節最嚴重的則是台南分行,涉案行員竟利用職務之便,長期竄改客戶的外匯存款及國外匯入款受款人資料,不法挪用金額高達 457 萬元,受影響客戶高達 7 人。犯罪時間自民國 106 年 9 月起至 114 年 8 月止,長達 8 年時間皆未被總行察覺,直至去年 12 月才被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強調,「針對這種跨分行、連續發生的重大違規情況,金管會絕對不會姑息,必須全面檢視整體的內控缺失。金融業是以誠信為本的行業,絕不容許此類侵害客戶權益的事情發生,金管會已責令華南銀行進行通盤檢討。」
金管會指出,華南銀行在內部控制上存在嚴重漏洞,首先是「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含總行的「員工帳戶異常資金往來控管機制」流於形式,涉案行員皆因標準過低而未被列入高風險名單,未能發揮預警功能;且存匯與外匯交易系統控管不嚴,竟容許連續多筆交易無須插入存摺,甚至在無摺狀況下能選擇未連動扣帳,形成防弊盲區。
其次為「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分行主管在覆核信用卡繳款與存匯業務時,流於蓋章、未落實比對傳票與客戶實際繕寫金額;外匯業務主管更是多次未核對電腦系統,在水單內容不符的情況下仍核准解款,導致弊端連連。此外,短時間內多位行員出現嚴重行為偏頗,顯示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在形塑企業誠信文化上流於口號,落實嚴重不足。
除了核處 800 萬元罰鍰外,金管會也對華南銀行提出五項監理要求,一、全面通盤檢討:檢討相關交易資訊系統、作業流程、覆核機制,強化「三道防線」模型應踐行之調查程序。二、型塑誠信文化:透過日常管理與多元獎懲制度,將誠信理念真正落實於員工基層。
三、落實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及的總行督導人員及主管責任,不得僅由基層扛責。四、依法追究責任:全面評估涉案行員舞弊行為之法律責任,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五、列入黑名單報送:依規定將 3 名違失解職人員資料報送聯合徵信中心,防堵其再次流入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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