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鴻:補充公告本公司與晉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假扣押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7 18:14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 聲請人晉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長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處分機關:不適用
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司執全字第377號
2.事實發生日:104/08/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緣本公司與晉欣公司間關於38,234,299元工程款爭議繫屬於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晉欣公司為保障日後獲得勝訴判決後可全額
受償,遂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本公司財產38,234,299元。
4.處理過程:
本公司早已於104/06/25向法院辦理38,234,299元擔保提存免為假扣押在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件假扣押金額為38,234,299元,然該筆債權本質上為工程款及保留款,
係因扣款方式有所爭議及付款條件尚未成就,惟該款項屆期仍可自業主方領回,
故實質上對公司財務業務應無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與晉欣公司已於104/08/05達成和解協議,並已辦妥取回提存擔保金等
相關事宜,晉欣公司亦已撤回其與本公司間關於給付工程款訴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