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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NA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配發4.8元(現金股利3.9834元、資本公積現金返還0.8166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配發約4.74428元(現金股利3.93716元、資本公積現金返還0.80712元)。
4.變更原因:依115年股東常會決議,每股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金額依除息
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股東台信電訊(股)公司、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及台灣固網(股)公司拋棄領取
所持股份之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資本公積現金返還,本公司並將其比例分派與其餘股
東。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3,723,431,015股,扣除上述三家公司拋棄領取現金股利及
資本公積現金返還之股數663,403,601股,以實際領取股數3,060,027,414股計算每股
配發金額。
#法人看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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