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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洋精機: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1月28日證櫃審字第11501001991號函核准。 二、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2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3月31日證櫃審字第11500015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三、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請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15年05月25日正式上櫃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四、茲將股款繳納憑證上櫃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華洋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代碼:6983 (三)簡稱:華洋精機 (四)上櫃股份: 1.原興櫃股票:普通股15,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59,000,000元整。 2.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普通股2,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200,000元整。 3.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18,0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80,200,000元整。 (五)本次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六)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七)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15年5月25日。 (八)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五、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5年5月25日直接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六、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免再辦理任何手續,屆時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七、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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